2016.8.26 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2016.9.17 被省综治委评为“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
2016.9.18 被吉安市委市政府评为“第九届文明单位”
2016.2.24 被市委综治评为“全市公众满意政法单位”
2016.2.4 院公诉科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单位”
2016.7.15 院办公室被吉安市被吉安市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2016.12.21 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六五普法先进集体”
2016.7.1 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7.2 被县委评为“2016年全县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2017.2 被县委评为“2016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帮扶单位”
2017.2 被县委评为“2016”年度全县深化改革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