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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时间:2021-05-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泰和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泰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泰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泰和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泰和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

1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56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工勤编制5人;实有人数69人,其中:在职人数52人,包括行政人员47人、工勤人员5人;退休人员17人。遗属补助6人。

第二部分 泰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县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1860.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含经费拨款(补助)、专项收入、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791.8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2.56%,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少13.93%;上年结转(结余)1068.7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7.44%,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增加51.5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县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860.6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63.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2.54%,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少13.63%,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47.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59万元;项目支出6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56%,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增加78.44%,包括专项业务费30万元、其他资本支出66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公共安全1860.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47.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95%,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增加7.5%179.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3%,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少32.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7%,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少81.75%,其他资本支出6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45%,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增加78.44%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县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91.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56%,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少13.93%,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支出791.8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791.8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县检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县检察院公用经费179.14万元,其中:办公费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少72.22%水电费1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少3.39%邮电费2.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少30.4%差旅费1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少57.67%维修费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少86.04%公务接待费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少4.7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少14.14%其他交通费用33.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少5.6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少25%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69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9万元、工程预算588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县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近几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接待费16万元,比上年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减少,但考虑通货膨胀物价水平上涨可能导致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持平略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比上年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辆数量减少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比上年增减0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近几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第三部分 泰和县人民检察院2019 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检察院-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检察院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泰和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