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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请您检阅!
时间:2023-0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2月22日上午,泰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泰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英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回顾2022年泰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并提出2023年的工作安排。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下,在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自觉地把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服务保障全县中心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结合起来,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开展追赃挽损、刑事抗诉、行政裁判案件监督等32项业务考核列全省第一方阵,群众满意率提升至99.7%,列全省检察系统第11位。

一、服务大局,维护稳定,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全力保障社会安全稳定。积极推动“平安泰和”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3230人,审查起诉案件243353批准逮捕60人,提起公诉265。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件1人;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侵害群众权益犯罪,起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15人,抢劫、盗窃等侵财犯罪70严厉打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网络犯罪,起诉集资诈骗、洗钱犯罪3起诉“两卡”信息网络犯罪72人;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起诉69人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3件,起诉22人。坚持打击犯罪与行业治理并举,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9份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等犯罪。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司法权益保护,办理涉企案件1320人,起诉1人,不起诉19人与县侨联携手建立“检侨驿站”,解决侨资侨属企业法律诉求3件。创新办案方法,案件化模式办理企业诉求8件。与县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的经验做法被全国工商联和最高检评为典型事例。

倾力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探索“案-访比”管理机制,推进访源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强化领导接访和首次申诉信访领导包案办理,每月向社会公开检察长接访日。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对接收的信访在规定时间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办得怎么样”。着力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推进检察听证常态化,组织开展检察听证87次

全面依法保护绿色生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42件57人。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督促整治扬尘污染、清除建筑垃圾、助推红火蚁防控。对1件滥伐林木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碳汇”价值赔偿,获得法院支持。推动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效衔接,向县林业局移送线索17件,督促补植复绿281亩,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90余万元。

二、矢志初心,司法为民,在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中传递检察温度。

聚焦民生热点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参与打击整治电信诈骗、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7人。针对养老领域不规范提供医疗服务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份,守好老年人的钱袋子。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6份,督促消除电梯运维隐患45项、燃气充装隐患10项,防范安全风险。针对部分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时未隐匿行政相对人身份证号码和银行账户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份,督促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

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准逮捕2人,起诉4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决定不批准逮捕21人,不起诉9人,起诉4人。支持民政部门提起撤销监护资格之诉2件。联合行政机关开展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校园周边盲盒乱象专项整治。发出督促监护令5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次。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件。深入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走进10所村小开展法治教育和心理辅导,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推动司法救助入民心解民困。注重保护特殊群体权益,将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妇女、未成年人作为救助重点,在检察办案环节实现“应救”、“应救尽救”。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547人,其中涉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22人,妇女23人,未成年人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5.3万元。

三、深耕主业,强化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担当

理念引领做优刑事检察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176人,不起诉104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达74.57%、27.51%,同比分别增长31.95%、17.34%对作出不起诉处理的案件向行政执法单位制发检察意见74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推动诉前羁押率降至33.42%,同比下降45.3%。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362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6.28%。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率、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均为100%监督立案2,对侦查活动违法书面提出纠正意见45,追诉漏犯2人提出刑事抗诉3认真开展刑事执行检察,通过实地考察、信息化核查等方式依法开展监督,并配合市院对我县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工作开展交叉巡回检察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精准高效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全面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0件,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9份。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9件,促成调解结案5件。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帮助2名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4.8万元;支持2名未成年人诉请抚养人支付学费、生活费,助力“控辍保学”。联合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5件,深化诉源治理,护航民生民利。

突出重点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全力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7件。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梯次用好磋商、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推动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紧盯食品药品安全,推动整治违规销售“消”字号抗菌制剂。开展“国土国财”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督促缴交国有土地出让金及迟延违约金,追回超发低保金、医保金13万元。办理新领域案件6件,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来我县视察期间,我院就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专题汇报,得到领导肯定。

四、党建统领,固本强基,在锻造过硬队伍中展现检察风貌。

政治立检凝心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检察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落地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定期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党内监督,涵养政治生态。以党小组为载体,推动融入式党建,做实从政治上看业务,实现党建与检察业务同向聚合、深度融合。

从严治检正风肃纪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巡视巡察整改成果,结合省院巡视整改“回头看”,认真开展整改自查。严格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三个规定”制度,每季度向社会公告我院“三个规定”填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抓好顽瘴痼疾整治。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干警以案示警,引以为戒,始终保持对“围猎”腐蚀的警惕性,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素能强检激扬活力优化班子和队伍结构,在县委的关心支持下,提拔、重用领导干部5人,着力推进班子结构年轻化、专业化。及时遴选递补检察官、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招录新人充实队伍,使队伍始终保持动能活力。加强年轻干部教育培养,以“检察官办案单元”为核心,发挥传帮带作用,推动人才队伍梯队化建设。坚持“业务立检、文化育检、创新强检”的工作思路,浓厚团结进取的文化氛围,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强化监督提升质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参与公开听证等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值班律师的沟通联系,让其全面深度参与并监督检察办案活动,提升司法公信力。自觉运用流程监控、案件评查、业务数据核查等常态化监管举措,压实办案责任,推进司法规范。以质量建设综合考核为抓手,加强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每月定期梳理指标完成情况,固强补弱,查缺补漏,助推检察业务全面提质增效。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围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泰和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一、坚定检察工作政治属性,永葆对党忠诚本色

二、突出检察工作社会属性,服务保障安全和发展

三、把握检察工作人民属性,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四、牢记检察工作法治属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锻造过硬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