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泰和县检察院坚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泰和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单位实际,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院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全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党组中心组学习质量。二是严密契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更多体现政府决策、行政执法等方面,但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方面具有独特作用。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和“两法衔接”等工作都体现这方面特点,检察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有意识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依照《泰和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3年版)任务分工》,结合涉及检察机关的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等方面,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一般不建议行政机关采取关停等强制措施、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整改回复检察建议。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2023年泰和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不断落实“两法衔接”工作要求,推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行政机关共向泰和县检察院通报“两法衔接”案件7件,其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县公安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县烟草专卖局向县公安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县林业局向县公安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
截至目前泰和县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共计40份,涵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县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政府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均如期整改,按时回复,回复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监督与被监督理念还需进一步树立。我们检察机关自身要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摒弃“零和博弈”错误观念,在监督中把自己摆进去,以“同理心”站在被监督机关的角度考虑问题,既有针对性改进检察机关工作,又促进和帮助各政法机关、执法司法部门更好履职。
二是执法司法衔接平台还不够完善。执法、司法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大多局限于业务办案上的交流,沟通平台缺乏、交流渠道不畅制约了法治“共同体”建设。因此,在“赣发22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了要推动“两法衔接”“监检衔接”“检监(监管场所)衔接”等平台建设,要建立检察官、法官、司法行政人员、律师等执法、司法人员同堂培训制度。
三、有关意见建议
一是强化法治“共同体”意识。各执法、司法部门以及各级党委、政府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共同体”,共同的目标是确保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推进高更水平的法治江西、法治泰和建设。因此,增进“共同体”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以及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既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等基本法治理念,也要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等司法政策。
二是推动落实省委加强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省委为贯彻落实“中发28号文件”精神,深刻分析形势,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出台了《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发22号文件”),这在江西检察发展史也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省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强烈的政治自觉、履职担当。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离不开党委领导、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帮助,我们将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文件为契机,主动加强与各单位联系,共同研究解决问题方案,为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保障,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四、2024年工作安排
一是高质量服务发展大局。持续优化“四最”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好省院“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各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泰和高新区检察服务联系点功能,通过案件化模式办理非公企业诉求,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高水平践行司法为民。加强与公安、司法、教育、民政等职能部门联系,扩大司法救助案件来源。提高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能力,深化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落实。三是高标准淬炼检察铁军。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办案的思想,业务融合工作品牌创建,推动政治、业务“双促进双提升”。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实现对检察权运行监督无死角。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优化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执行力。
泰和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