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要听我的话,我才会给你们交学费。”李先生反反复复地向其女儿小丽、儿子小林说道。这是发生在泰和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法庭调解中的场景。
李先生与张女士因感情不和于2018年协议离婚,双方约定未成年子女小丽和小林的抚养费、生活费、教育费由李先生承担。但随着孩子渐渐长大,李先生发现两个孩子越发不愿意听自己的话,亲子关系也越来越僵。2022年春季开学时,李先生便不再支付小丽和小林的学费和生活费等。小丽因此辍学,两个孩子的学习和生活陷入困境。为了追索抚养费,小丽和小林姐弟二人遂到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并向泰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亲履行法定义务。
泰和县人民检察院启动了民事支持起诉程序,并参与庭前调解。经过调解,李先生为小丽缴纳了学费,小丽得以重返校园。虽然孩子的读书问题解决好了,但是检察官的内心依然沉重,因为李先生和孩子间的心结并没有打开,如果一直维持这种亲子关系既会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又会留下了矛盾隐患。
随后,泰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团县委,邀请两名资深家庭教育指导师,召开主题为“无条件的爱”家庭教育指导座谈会。会上,小丽和小林在主持人和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引导下,谈为何会把父亲告上法庭,为何会反感父亲的教育方式。当回忆起幼时与父亲在一起的温馨画面时,小丽数次哽咽落泪。李先生也谈了对孩子的哪些表现不满,对孩子母亲存在的哪些误解,孩子存在哪些优点等。随着座谈会的深入,现场的亲情逐步升温。小丽从开始不愿意见到父亲,到愿意调换位置坐到了父亲身边,再到与弟弟、父亲紧紧相拥在一起。家庭教育指导师指出:婚姻失败本身并不一定会伤害孩子,而婚姻关系解体前后的不良家庭关系,才是对孩子最大的伤害根源,父母不要将双方间的矛盾掺杂在对孩子的教育中;父母要用平视的状态和孩子交流,父爱和母爱都是无条件的,所有的给予都不应当附条件。
2022年1月1日起,《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将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泰和县人民检察院将发挥好检察职能,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与《家庭教育促进法》有机结合,积极探索教育行为矫正和亲子关系改善工作,全面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幸福成长。